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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09-03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冊資本20.16億元,注冊地位于浙江衢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二期)廿新路18號。為了滿足新能源汽車產業對鋰電池的市場需求,公司投資53800萬元,在廠區內實施新增2萬t/a(金屬量)高冰鎳制高純鎳擴能改造項目,通過對廠區原有5萬t/a(金屬量)硫酸鎳生產線進行擴能改造,將該生產線硫酸鎳生產能力提升至7萬t/a(金屬量)。項目建成后較現狀增加硫酸鎳2萬t/a(金屬量)或者電鎳2萬t/a(金屬量),硫酸鈷219t/a(金屬量),粗制碳酸錳180t/a(實物量),鐵精粉2720t/a(實物量)。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該項目已由衢州市智造新城管委會受理備案(項目代碼:2304-330851-04- 01-396420);企業于2024年3月委托浙江金桔生態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萬t/a(金屬量)高冰鎳制高純鎳擴能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4年7月2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出具了《關于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萬t/a(金屬量)高冰鎳制高純鎳擴能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衢環智造建[2024]24號),同意項目建設。
企業于2025年7月22日重新申領了排污許可證,將本項目納入其中,排污許可登記編號為:91330800575349959F001P,有效期至2030年7月21日。
項目于2024年7月開工建設,并于2024年10月建成試運行。環保設施試運行調試期間進行了公示。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本項目勞動定員10人,24小時工作制,年生產天數330天。廠區設有食堂,不安排住宿。
3. 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53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10萬元,占總投資的0.39%。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新增2萬t/a(金屬量)高冰鎳制高純鎳擴能改造項目,生產能力由原有的5萬噸/年(鎳金屬量)擴產至7萬噸/年,實際產能達到設計產能,故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存在以下變動:
1. 原環評萃取廢氣經“催化氧化塔+堿噴淋洗滌塔+濕式高壓靜電”處理達標后外排。實際生產中,新建了一套RTO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取消了原有萃取工序廢氣處理裝置中的催化氧化塔、濕式高壓靜電裝置,僅保留堿噴淋洗滌塔,處置方式變更為“堿噴淋洗滌塔+RTO有機廢氣處理設施”處置,處理后的廢氣經25米高排氣筒排放。該廢氣處理措施的變更在2024年12月已編制環評登記表并備案,備案號:202433086200000021。
2. 因新建的電鎳車間面積較大,原先設計的噴淋裝置難以完全滿足處理要求,由環評設計的一套堿噴淋設施處置變更為在車間東、西方位兩側各設置了一套一級堿噴淋設施處理后經各自的排氣筒排放。實際新增了一套一級堿噴淋設施,新增了一個廢氣排放口。新增廢氣排放口非主要排放口。
3. 實驗室廢氣由單獨的一套堿噴淋設施處置變更為將實驗室廢氣分兩股進行收集,一股實驗室廢氣經一級堿噴淋處理后,另一股實驗室廢氣經“SDG 干式酸霧廢氣凈化吸附設備”處理后,匯聚于同一個排氣筒由15米高空排放。“SDG 干式酸霧廢氣凈化吸附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廢SDG吸附劑,屬于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HW49(900-047-49),目前暫未產生,產生后將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以及《鎳、鈷、錫、銻、汞冶煉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判定上述項目變更情況不涉及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有C272洗鐵廢水、C272轉皂后液、BC196萃余液、P204反萃廢水、P204轉皂后液、沉鎳后液、燙洗廢水以及公用工程中的廢氣噴淋廢水、循環冷卻水排水、純水制備系統濃水、職工生活污水及項目廠區初期雨水。
項目C272洗鐵廢水、C272轉皂后液、BC196萃余液、P204反萃廢水、P204轉皂后液、燙洗廢水以及公用工程中的廢氣噴淋廢水、初期雨水經廠區西側生產廢水預處理站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由西側廠區生產廢水排放口納入高新園區第二污水處理廠;循環冷卻水排水、純水制備系統濃水水質相對較為簡單,收集后一并通過西側廠區生產廢水排污口外排納管。
本項目鎳電極工序依托東側廠區電鎳車間沉鎳酸溶裝置,故產生的沉鎳后液收集后經廠區東側的生產廢水預處理站進行預處理,再通過東側廠區生產廢水排污口外排納管進入高新園區第二污水處理廠。
企業的生活污水單獨收集,經化糞池處理后,通過生活污水排污口外排納入衢州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達標處理。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浸出廢氣、萃取廢氣、除油廢氣、電鎳廢氣以及公用工程中的硫酸儲罐廢氣、硫酸配置廢氣、原料粉塵、污水處理站廢氣、實驗室廢氣。
(1)浸出廢氣:本項目浸出工序分為常壓浸出以及氧壓浸出,均使用硫酸原料,均會產生浸出廢氣。其中常壓浸出工序酸霧收集后經常壓浸出工序酸霧噴淋塔(一級堿噴淋,FQ001)處理后由23米高排氣筒排放;氧壓浸出工序酸霧收集后經氧壓浸出工序酸霧噴淋塔(一級堿噴淋,FQ002)處理后由23米高排氣筒排放。
(2)萃取廢氣:本項目在Lix973萃銅、C272萃取和P204深凈過程會產生硫酸霧和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表征)。廢氣收集后經堿噴淋洗滌塔+RTO有機廢氣處理設施(FQ003),由25米高排氣筒排放。
(3)除油廢氣:濕法生產線硫酸鎳溶液除油工序采用樹脂吸附柱。經吸附除油后的樹脂吸附柱采用乙醇進行再生,在蒸餾回收再生劑(乙醇)和油的混合物時,經冷凝后尚有少量不凝尾氣產生。除油廢氣經配套水噴淋塔(FQ004)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4)電鎳廢氣:鎳電積陽極液和陰極液通過膜隔離,陽極室有氧氣產生同時有酸霧揮發。企業在車間東、西方位兩側各設置了一套一級堿噴淋設施(FQ005、FQ006),廢氣分別經處理后經各自的排氣筒排放。
(5)硫酸儲罐廢氣:項目硫酸儲罐設置在常壓浸出車間的西側,硫酸儲罐廢氣接入常壓浸出工序酸霧噴淋塔(一級堿噴淋,FQ001)處理后由23米高排氣筒排放。
(6)硫酸配置廢氣:硫酸配置主要在萃取車間配制罐進行。企業取消了催化氧化塔、濕式高壓靜電裝置,僅保留堿噴淋洗滌塔,產生的硫酸配置廢氣跟跟萃取車間產生硫酸霧一起收集后進入“堿噴淋洗滌塔+RTO有機廢氣處理設施”(FQ003)處理后,由25米高排氣筒排放。
(7)原料粉塵:項目在球磨車間的室內原料堆場存在微量原料粉塵溢出,項目在車間內采用吸入式收集裝置收集粉塵,收集的粉塵作為原料投入工藝生產,原料粉塵無組織排放。
(8)污水處理站廢氣:本項目工藝廢水送東廠區污水處理站和西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外排,其中東廠區污水處理站僅處理本項目的沉鎳后液,該過程為物化工藝且不使用硫酸,不產生廢氣。產生的廢氣主要來自于西廠區污水處理站,污水處理站廢氣經酸霧噴淋塔(FQ007)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
(9)實驗室廢氣:項目實驗室廢氣主要成分為硫酸霧。實驗室廢氣分兩股進行收集,一股實驗室廢氣經一級堿噴淋(FQ008)處理后,另一股實驗室廢氣經“SDG干式酸霧廢氣凈化吸附設備”(FQ009)處理后,匯聚于同一個15米高排氣筒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各類泵、風機等生產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項目周邊20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有危化品廢棄包裝物、未沾染危化品的廢包裝、三相渣、廢活性炭、廢樹脂、廢油、廢礦物油、實驗室廢試劑、實驗室廢試劑瓶、廢油漆桶、除磷渣、芬頓鐵渣、廢SDG吸附劑以及生活垃圾。
本項目的危化品廢棄包裝物中不包括主要生產原料(高冰鎳)廢棄包裝袋,沾染高冰鎳原料的內包袋均依托廠區現有廢舊噸袋清洗造粒線再生塑料粒子。屬于危化品廢棄包裝物的有萃取劑等物料的包裝物。
其中危化品廢棄包裝物、三相渣委托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溫州市環境發展有限公司處置;廢活性炭委托紹興鳳登環保有限公司、杭州星宇炭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廢樹脂、廢油漆桶委托溫州市環境發展有限公司處置;廢油委托紹興鳳登環保有限公司處置;廢礦物油委托浙江海宇潤滑油有限公司處置;實驗室廢試劑、實驗室廢試劑瓶委托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處置;除磷渣委托浙江紅獅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環益資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處置;未沾染危化品的廢包裝由物資回收單位回收利用;芬頓鐵渣由東陽市華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紅泰磚業有限公司處置利用;廢SDG吸附劑目前暫未產生,待產生后企業承諾將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企業在西側濕法廠區配套建設有1座90m2的危廢暫存庫,本次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依托該危廢暫存庫進行臨時集中周轉,再集中送至企業固廢廠區建設的1座 2400m2危廢暫存庫暫存。廠區2400m2的危險廢物暫存庫,用于存儲廠區內各類危險廢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同時企業設置了一般固廢暫存場所。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企業于2024年11月編制完成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上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備案,備案編號:330802-2024-100-H。按照預案的要求,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落實了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目前企業在西廠區建有事故應急池(兼雨水收集池)一個4300m3,本項目事故廢水可經暗管自流至該事故應急池,能確保滿足事故狀態下應急處置需要。
(2)本項目西側廠區和東側廠區廢水排放口分別安裝了1套在線監控設施,監測因子為pH、流量、氨氮、化學需氧量,由第三方負責運維,在線監測數據與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3)依據本項目環評,本項目建成后該生產線生產能力由5萬噸/年(鎳金屬量)擴產至7萬噸/年(鎳金屬量),原有的5萬噸硫酸鎳項目火法部分生產內容不變。本項目不淘汰原有的生產設備,在原有設備的基礎上新增生產設備以滿足產能提升的需求。不涉及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4)本項目從原料和產品儲存、生產過程、污染處理等全過程,對土壤及地下水落實了多項管控措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東側廠區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總排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懸浮物、硫化物、石油類、總銅、總鋅等污染物排放濃度均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表2中的間接排放標準限值要求;項目東側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車間重金屬預處理設施出口的總鎘、總鉛、總砷、總汞、總鎳濃度均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表2中生產車間或設施廢水排放口的間接排放要求。
項目西側廠區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總排口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總磷、懸浮物、硫化物、石油類、總銅、總鋅濃度指標均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1間接排放標準限值要求;氨氮和總氮納管濃度符合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表2中企業廢水總排口的間接排放要求。項目西側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車間重金屬預處理設施出口的六價鉻、總鉻、總鎘、總砷、總汞濃度均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1中生產車間或設施廢水排放口的間接排放要求;總鎳、總鈷、總鉛濃度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表2中生產車間或設施廢水排放口的間接排放要求。
廠區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限值要求;氨氮和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雨水排放口化學需氧量、氨氮平均濃度均符合“美麗衢州辦[2025]2號”文件中規定的相關要求。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氧壓浸出一級堿噴淋塔吸收設施出口、污水處理站廢氣酸霧噴淋塔水噴淋處理設施出口、電鎳工序 1#酸霧廢氣堿液噴淋吸收處理設施出口、電鎳工序 2#酸霧廢氣堿液噴淋吸收處理設施出口、實驗室酸霧噴淋塔廢氣酸霧噴淋+SDG 吸附處理設施出口、常壓浸出一級堿噴淋塔廢氣堿噴淋處理設施出口、萃取廢氣(堿噴淋洗滌塔+RTO)處理設施出口的硫酸霧排放濃度以及萃取廢氣(堿噴淋洗滌塔+RTO)處理設施出口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中表4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上述裝置對硫酸霧的處理效率為:45.77%-88.23%。
乙醇再生廢氣水噴淋塔處理設施出口、萃取廢氣(堿噴淋洗滌塔+RTO)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最大允許排放濃度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最大允許排放速率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硫酸霧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中表 6 現有和新建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的要求;鎳及其化合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中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
項目廠區萃取車間門口、除油車間門口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任意一次濃度值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內 VOCs 無組織特別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和VOCs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經收集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固廢(危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萬t/a(金屬量)高冰鎳制高純鎳擴能改造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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